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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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宋代:
沈辽
老夫久客三湘水,归来喜食江南鲚。白云犹识旧山川,青眼多惭老兄弟。
当时亲友半不在,中表相存如梦寐。公酉冢上春草生,白眉始与君相际。
老夫久客三湘水,歸來喜食江南鲚。白雲猶識舊山川,青眼多慚老兄弟。
當時親友半不在,中表相存如夢寐。公酉冢上春草生,白眉始與君相際。
明代:
佘翔
花发江城二月天,木兰流水赤桥前。扁舟载得青箱去,扬子亭中日草玄。
花發江城二月天,木蘭流水赤橋前。扁舟載得青箱去,揚子亭中日草玄。
明代:
郑善夫
道人昔年屠赤虬,虬革中作云锦裘。授之素女制方舄,精比南海之轻绡。
鹖冠鹤氅言好逑,未有售者微其俦。余知尤物终非世所畜,化作双凫飞去从王乔。
道人昔年屠赤虬,虬革中作雲錦裘。授之素女制方舄,精比南海之輕绡。
鹖冠鶴氅言好逑,未有售者微其俦。餘知尤物終非世所畜,化作雙凫飛去從王喬。
明代:
孙绪
拂袖拜三贤,云霞映暮天。孤忠徒自许,一死竟谁怜。
玄化昭心事,丹诚付简编。明禋逢盛世,肸蚃自年年。
拂袖拜三賢,雲霞映暮天。孤忠徒自許,一死竟誰憐。
玄化昭心事,丹誠付簡編。明禋逢盛世,肸蚃自年年。
宋代:
曹彦约
入幕曾沾禄,之官始问津。边城甘冷淡,世路识艰辛。
责重杯柈省,公馀简册频。先人清白意,百世尚书绅。
入幕曾沾祿,之官始問津。邊城甘冷淡,世路識艱辛。
責重杯柈省,公馀簡冊頻。先人清白意,百世尚書紳。
宋代:
吕本中
侯喜学诗新有声,坐中忽遇老弥明。故知麦饭与藜藿,不识虞卿醒酒鲭。
侯喜學詩新有聲,坐中忽遇老彌明。故知麥飯與藜藿,不識虞卿醒酒鲭。